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正案 (2022年 4月修订)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 21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 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并修订
的议案》。 一、经营范围变更 当下,新能源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新能源汽车将会成为未来汽车消费的主 流,而配套的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将是一个庞大市场。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充电桩的布局将会从原来的集中充电站的模式向停车场内转移,而且未来的充电 桩大部分会分布在停车场中,其客户群体与公司的智慧停车业务完全吻合。 基于公司业务战略布局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其中,一般经营范围: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400444高手联盟。技术推广; 许可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 二、新增注册资本 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3月 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3-14号),公司于 2022年 3月 11日完成了公司 2021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本次 公司向符合激励条件的 591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5,648,4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 总股本由 643,685,741股增加至 649,334,141股,注册资本由 643,685,741元增加 至 649,334,141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变更事宜。 综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减少注册资本 鉴于公司拟对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熊伟军等 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74,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将 发生变动。 公司拟在完成上述新增经营范围以及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再次拟对《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份之二以上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